史蒂夫·萬納(Steve Wanner)今年37歲,已婚,有4個年幼的孩子,他是安永會計師事務所(Ernst&Young)一位德高望重的合伙人。我是在一年前認識他的,當時他每天要工作12到14個小時,總是覺得筋疲力盡,就連晚上也難得和家人歡聚,這讓他深感愧疚和不快。他睡眠不足,沒有時間運動,很少正常吃飯,不是隨便抓點什么匆匆填進肚子,就是坐在辦公桌旁邊干邊吃。萬納的經(jīng)歷并不鮮見。
我們大多數(shù)人都用延長工作時間的方法來應對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,這不可避免地會影響到我們的身體、心理和情緒。而對于企業(yè)來說,這必將導致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降低、精力渙散、離職率居高不下、醫(yī)療成本激增。在過去5年里,我和Energy Project公司的同事們?yōu)橐恍┐笮徒M織提供了咨詢和培訓服務,與數(shù)千位領(lǐng)導人和管理者有過合作。
值得注意的是,這些高管都不約而同地告訴我們:為了在工作壓力面前挺住,他們把自己的發(fā)條越擰越緊,感覺就要崩潰了。
延長工作時間之所以不可取,是因為時間是一種有限的資源。相比之下,能量則不同。物理學將能量(Energy)定義為工作時可資使用的潛在能力,對于人類來說,能量主要來自4個源泉——身體、情緒、思想和精神,通過形成特定的習慣,以上每個源泉都能為人類系統(tǒng)地增加并定時補充能量。
所謂特定的習慣,就是有意識地按照嚴格的時間表進行日常活動,并盡快使它們轉(zhuǎn)變?yōu)闊o意識的、自動自覺的行為。為了有效地給員工補充能量,組織的著眼點必須從“向員工索取更多”轉(zhuǎn)移到“為員工付出更多”,這樣,他們才會鼓足干勁,才能為每天的工作投入更多。
要想讓自己的能量得到恢復,人們就必須認識到耗盡能量是一種代價慘重的行為,只有如此,他們才可能不管在什么情況下都自覺地修正這種行為。